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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5篇)

2024-09-13 13:11: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

  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要求,强调要落实党支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本文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出发,对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进行阐述。文章首先简述了党支部的重要性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然后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进行了详细解释解析,并重点介绍了党支部在落实这一清单方面的具体实践和经验。文章认为,落实党支部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同时,还可以为其他基层组织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

  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

  一、党支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性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形式,是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党支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和基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保证每一个基层组织做到“一个基层单位一道光”的要求。只有党支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的概念和内涵

  “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对党支部的工作作出的具体指导要求。其中,“主体责任”是指党支部要准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主体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一责任”是指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责任,全面负责、协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岗双责”是指党支部成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到立场坚定、遵章守纪、清正廉洁,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三、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的实践与经验

  1、党支部实现主体责任的体现

  党支部要树立“以我支部为中心”的工作思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组织、经费等工作落实,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完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2、党支部书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

  党支部书记要勇担新担当、实干新作为,常怀干事创业之志,全身心投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坚守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把工作做好。

  3、党支部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

  党支部成员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加强自身学习,推动民主建设、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对党的各项政策和决定坚决执行,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四、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的实践意义

  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层面上看,这一做法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从实践层面上看,这一做法可以为其他基层组织提供借鉴和启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党支部要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清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可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党的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这一做法也为其他基层组织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党支部要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树

  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篇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通用18篇)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

  1.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全面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属、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严格遵守干部选任、使用、考核、调整等监管程序,防止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

  3.加强对公务活动和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和侵害群众利益。

  4.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包括土地、环保、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防止这些关键领域和环节成为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

  5.严格监督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和工作管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工作严格规范,纪律严明,健康有序。

  6.坚决打击“四风”现象,加强对公款、公物、公车等资源的监督,遏制铺张浪费、奢靡之风。

  7.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防止干部受腐败风险诱惑,做到主动清廉。

  8.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各级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法律法规。

  9.加强对政治生态、选举活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政治生态健康发展,保证选举干净公正。

  10.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危机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问题,避免风险扩大化。

  11.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人事工作和组织工作公正、透明,形成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工作氛围。

  12.加强对基层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的监督,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监督。

  13.开展“红包清查”、“三公经费”清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报销程序,遏制“小金库”、“小衙门”等隐形腐败现象。

  14.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和规章制度,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15.实行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制度,加强财产申报和监督管理,防止财产来源不正当,避免干部为谋取个人利益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16.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反腐斗争,及时揭发贪污腐败问题。

  17.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落马官员”的追逃和惩处力度,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18.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形成舆论监督压力,促进腐败问题的受到处置和减少。

篇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2024年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责任清单

  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向中央看齐,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具体责任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落实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梳理责任清单,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和动员机关干部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三)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和每位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情况。分析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对新一年工作作出部署。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处、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坚决防止

  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

  (五)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每年要至少分别与分管科室(处、所)相关人员进行廉政约谈1次。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六)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个严禁和市委三严四禁实施细则,根除四风顽症,严防四风反弹,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

  (八)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责任。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探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九)领导干部作率先垂范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将个人的重大事项变化情况通过派驻纪检组向市纪委报告,以自身的模范行动,促进局机关和系统风清气正。

  (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支持派驻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组整改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一)加强研究部署。及时组织传达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并及时牵头研究,督促落实。每年年初按要求,向市纪委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例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4次。

  (二)主动履行责任。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每年1月份要组织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每年至少与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处、所)负责人开展1次约谈、提醒谈话。正确把握和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注重廉政教育。全年在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内容不少于4次,安排好班子成员谈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体会。支持和主动参与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系列活动,每年亲

  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

  (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支持派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对派驻局纪检组提出的廉政建议,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处、所)抓好落实。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五)强化监督检查。经常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科室(处、所)负责人抓好本科室(处、所)廉政建设。每年至少1次亲自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并抓好督促落实。

  (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践行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带头遵守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个人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通过派驻局纪检组向市纪委报告。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要在党组专题分析会前,了解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报告工作。每年年初指导分管科室(处、所),制定与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每

  月1次的督促指导,了解掌握分管领域中的来信来访和涉及廉政和行风建设等情况,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每年至少2次与分管的科室(处、所)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掌握他们个人重大事项的变化情况,以及分管科室(处、所)三公经费零增长情况有无突破等情况。

  (三)支持查办案件。及时发现并纠正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报告。支持派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四)参加检查考核。在开展业务工作、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的同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一并纳入。加强对分管科室(处、所)负责人廉洁从政、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五)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践行新《准则》和《条例》精神,带头遵守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苗头性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六)经常指导分管科室(处、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处、所)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了解掌握三重一大的情况,时刻提醒廉政风险。

篇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岗双责

  履职

  清单

  “一岗双责”是指某一具体的岗位,除了要履行好自身的主要工作职责外,还要对所在单位或组织的人事安全、稳定、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在履职过程中,需对履职事项进行细化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

  以下是关于“一岗双责”履职清单的示例,仅供参考:

  一、岗位职责

  1.完成日常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2.参与课程设计和教学改革。

  3.指导学生实习、毕业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4.参与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活动。

  5.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中的矛盾和问题。

  2.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

  3.配合学院、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

  4.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和处置不良信息。

  5.参与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

  2.严格执行学校财务、资产管理规定,不私自处置学校资产。

  3.认真执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4.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

  5.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廉政教育和工作督查。

  为确保履职清单的有效实施,应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并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可以进一步促进岗位职责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有机融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履职清单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考核。

篇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主要领导责任。具体来说,他们需要:

  1.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谋划、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涉及的相关工作。

  2.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他们需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具体措施,进行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

  3.亲自指导联系地区、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他们需要完善制度规定,健全内部监控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4.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责任约谈。

  5.加强日常教育监管,采取讲廉政党课、提醒谈话等形式,对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每年与联系地区、分管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1次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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