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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管理和使用制度

2022-07-01 10: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校车管理和使用制度,供大家参考。

校车管理和使用制度

 

 校车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校车(以下简称校车)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照本制度执行。

 二、校车包括:学院所有大巴车和 8 座(含)以上面包车。

 三、校车主要用于上下班和各部门外联所用,在外联用车较紧张的情况下,各部门可向院办申请调派其它车辆。

 四、因公需要使用校车,必须递交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如无用车冲突,方可使用。如因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由车队报后勤部长审批后,方可使用,但其费用由用车者按学院规定缴纳。

 五、司机出车均应凭签署有用车意见的派车单,方可行车。在派车单上司机签字确定后交用车人。司机未签字的,此路段费用由使用人和司机共同承担。

 六、所有车辆必须严格记录每天的出车情况,具体内容为:行车日期、起止地点(路线)、所用公里数、停车费、路桥费、使用人签字等。

 七、当周费用报销票据必须在周四下班前填制好,与工作报表一起交与队长审核,经签字后方可报销。

 八、严禁司机公车私用。如发现此情况者,司机应承担该路段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予以处罚。

 九、车辆由专人驾驶,未经许可,其它人严禁擅自动用,如发现有未经许可而使用者,直接追究司机的全部责任。

 十、车辆使用者必须爱护车内公共卫生,并且须安全使用车内各种设备,如有人为损坏,均由个人负责。司机必须负责车辆的安全防盗工作。

 十一、为保证安全行驶,校车实行定期保养和定点大修。

 十二、校车派遣 1.校车由后勤部车队调度负责调派。

 2.校车主要为教职工上、下班和保障教学用车。

 3.凡遇季节变换、课程调整、线路变化等需要改变通勤车时间时,由后勤部与教学部共同商定,党政办发出通知执行。

 4.各系、部需要使用校车时,应填写派车单,经系、部领导核准后交后勤部调派。无派车单,驾驶员应拒绝出车。

 5.各系、部及个人使用校车须先和车队联系,使用大客车需提前三天联系,使用小车提前一天联系。

 6.遇紧急、特殊情况,院、中层值班领导和后勤值班人员可直接调用值班车辆。

 十二、校车的租用 1.校车在不影响教职工正常上下班和教学用车的情况下,可有偿对外租用。

 2.租用者应提前 1 天与后勤部联系,短期(1 天以内)和单车租用,可不签订合同;长期或多车租用,应订租用合同。

 3.租用者需填写租车审批单,经有关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行车 300 公里(单程)及 3 天以内,由后勤部长批准;超过 300 公里或3 天以上,由主管院长批准;出省用车由院长批准。

 5.遇冬季下雪天气,车辆原则上不对外租用。

 6.股东方用车,应予以优惠,以协议价为准,如遇重大公务活动,可不收取费用。

 7.收费标准:

 车型 收费标准(元/天)

 限制里程(公里/天)

 超公里收费(元/公里)

 小型车 300 180 1.50 中型车 500 180 2.50 大巴车 1100-1400 180 5.50-7.00 备注 用车按天收费,4 小时以内(行程不超过 180 公里)按半天时间计算,每天占用车辆 4 小时以上按 1 天计算;超公里数=实际公里数-限制公里数×天数。收费标准价格随油价浮动。

 8.结算办法:

 驾驶员填写好租车单,经用车人核实公里及金额,并由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将租车单交车队统一结算。原则上先付钱,后派车。后勤收到租车费后,要及时上交学院。

 十三、几点要求:

 1.车辆由专任司机和车管人员驾驶。专任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没按规定派车手续擅自出车,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3.司机每日根据派车单填报《行车记录表》,车管人员将定期如实核对实际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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