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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编织说明

2022-06-23 15: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编织说明,供大家参考。

《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编织说明

 

 珠海市地方标准《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于 2020 年 11 月向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的地方标准《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于2021 年 1 月 11 日发文《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 年珠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正式立项,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向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项目延期,计划完成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二、本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 推动安宁疗护的发展,既是对中央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坚决实施,也是让病老之人善终,家属善别,活着的人善生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广东积极推动安宁疗护事业,一是逐步建立鼓励安宁疗护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二是探索制定标准规范,引导广东省步入积极促进临终关怀工作的快车道。

 提升广东省安宁疗护事业的影响力,必须有统一的标准,突出广东安宁疗护试点的特征,而且与国家健康中国发展战略理念高度契合。然而,目前社会对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的标准较少,且未曾从广东省发展安宁疗护的角度来建立和思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制定本标准的出

 发点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 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 号)、《“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珠海市安宁疗护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实现对安宁疗护患者身心社灵全面照护,在充分考虑国家战略标准的同时,建立符合广东省特色的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标准。

 三、名称和范围 本标准名称为《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标准》。

 四、编制原则和依据 制定《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标准》珠海市地方标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依据:

 (一)科学性原则。标准编写符合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国家标准的要求,力求标准化工作符合客观规律,遵循科学性原则。

 (二)先进性原则。本标准内容在考虑预立医疗照护计划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参考国内相关老年护理服务标准和沟通标准,提出适应珠海市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的沟通指引,以促进相关人员与患者的沟通,提升终末期患者的生存质量。

 (三)适用性原则。本文件制定是在我国预立医疗照护计划实施现状开展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目前预立医疗照护计

 划在我国的发展趋势,结合本市的发展现况,制定规范科学的 ACP 沟通指引,明确了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的沟通流程,对沟通时机、沟通对象、沟通环境、沟通内容等提出要求。

 五、标准主要研制过程 (一)成立标准起草组。项目立项下达后,2021 年 1 月 29日项目负责人成立标准起草组。标准起草组拟定了标准起草的技术路线及工作方法、时间进度及内容安排,明确任务分工,启动标准的起草工作。

 (二)资料收集、开展调研。标准起草组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献资料、实地调研、线上交流等方式对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所涉及的领域开展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

 (三)确定标准框架,形成标准草案。标准起草组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等国家标准的要求编写标准草稿,并于 2021年 9 月中旬形成了标准草案。

 (四)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疫情防控指导,2021年 10 月,召开了标准起草组线上会议,标准起草小组及相关的 8 家单位的 13 位代表专家参加了会议。会上工作组成员对本部分逐条进行了仔细讨论,在充分理解原文的基础上梳理文字。会后由主要牵头单位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标准文本下发给工作组成员,收到部分专家对标准的反馈意见。项目牵头单位负责人又进一步综合整理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六、标准主要内容 (一)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预立医疗照护计划沟通流程、沟通小组、沟通前评估、沟通、沟通过程遇到问题的应急处理以及文书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珠海市开展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的试点单位,其他开展预立医疗照护计划的机构可参照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定义了“预立医疗照护计划

 Advance care planning,ACP”的定义。

 (四)沟通流程。本章节提出了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沟通流程.包括:成立沟通小组、沟通前评估、沟通、沟通过程遇到问题的应急预案、文档记录等的基本要求。

 (五)沟通前评估。本章节给出了沟通前评估的伦理原则和评估内容的确定方法。通过进行预谈话,了解患者意愿及偏好等的沟通专项要求,对沟通内容提出针对不同情况的患者及家属进行谈话的具体举措要求,对沟通方法提出运用团队构建的 ACP 沟通干预模型(VIP for Future Care)的具体要求。

 (六)沟通。此章给出了沟通(包括沟通内容、沟通方法、沟通次序及沟通形式等)的制定要求,沟通过程遇到问题的应急处理等,通过以上措施为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的开展提供保障。

 (七)沟通过程遇到问题的应急处理。此章给出了在患者由于病情影响,思维活动迟缓、理解能力下降、注意力不易集中,个体出现情绪消沉、意志衰退等不良精神情绪、患者病情突发变化以及患者或者家属不愿继续沟通时应采取的处理方法。

 (八)文档记录。此章给出了沟通文件的管理要求。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八、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 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和《“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国发〔2016〕77 号)

 暂无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九、标准的实施措施及建议 本文件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指引珠海市综合医院通过该文件构建或改进预立医疗照护计划(ACP)沟通指引,改善护患沟通,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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