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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认真做好2020年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生活(全文)

2022-07-02 15:2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认真做好2020年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生活(全文),供大家参考。

对于认真做好2020年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生活(全文)

 

  关于认真做好 8 2018 年经济困难 高龄 失能

 老 年 人 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七星关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七星府办通【2016】11 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区 2018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对象(新增)

  1. 凡具有七星关区户籍,年满 80 周岁(含 80 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城乡低保标准的老年人,享受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补贴。

 2. 凡具有七星关区户籍,年满 60 周岁(含 60 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区城乡低保标准的老年人,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鉴定评估能力最终等级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享受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

 二、申报资料及报送要求

  (一 )报送的申报审批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复印件的须机打户口簿复印件)、审批表(见附件)、新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花名册(见附件)、低保证复印件、失

 能鉴定表复印件。

  (二)此次上报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资料均须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加盖乡镇街道和社会事务办公章及村(社区)委员会公章上报;已死亡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或取消低保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报送《 毕节市七星关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生活补贴终止表》(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要在 2018 年 2 月 10日(二季度在 5 月 25 日、三季度在 8 月 25 日、四季度在 11月 10 日)前将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申报审批的相关资料报送区老龄办(电子花名册和纸质文档同时报送)审核审批。超过上报时限,区老龄办将不再受理审核。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申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安排部署并组织好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申报工作,杜绝错报、漏报、虚报现象。

 2、在填报相关表册时不得擅自改变表的格式,以便于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3、原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老人户籍迁出七星关区域内但在外乡镇街道的,到迁入地按相关程序申报,迁出地及时注销;如户籍迁出七星关区域外的,及时注

 销,并自迁出之日起停止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原户籍在七星关区域外而现户籍迁入七星关区域内三个月及以上,居住在七星关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老人按相关程序申报。

 4、原享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老人户口迁出,居住地迁出七星关区域外达一年及以上且无法核实其情况的,脱贫不享受低保,死亡的,填报《毕节市七星关区终止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报告书》,及时注销,自注销审批之日起停止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

 特此通知

 附件:

 联系人:葛映

  联系电话:18984456155

  七星关区老龄办 2018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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