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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阿市乡区级示范点方案(全文)

2022-07-03 15: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附件)阿市乡区级示范点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附件)阿市乡区级示范点方案(全文)

 

  - 1 - 七星关区中药材产业区级示范点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 2018 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乡区级中药材产业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带动全乡中药材产业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示范点基本概况 七星关区阿市乡高原气候突出,暖湿共济,雨热同期。土壤类型多样,以黄壤、棕壤、黄棕壤为主,pH 值在 5.5~7.5 之间,有得天独厚种植中药材种植条件。全乡总面积 101.7 平方公里,辖 13 个村 162 个村民组,居住着汉、苗、彝、白、布依等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 30.3%。全乡现有贫困村 11 个,全乡现有贫困户 1253 户 4695 人。

  示范点规划在阿市乡西南至东部的长廊地带,涉及 4 个村44 个村民组 803 户 7393 人,区域内区内平均海拔约 1300 米,土壤为沙质黄壤,年均温 12-16℃、年降雨量为 1021.4 mm,无霜期 269 天,适宜多种植物生长,种植中药材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市场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突出企业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 2 - (二)坚持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大力推动传统技术挖掘、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促进中药材科学种植养殖,切实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减少对野生中药材资源的依赖,实现中药产业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坚持提高产量与提升质量相结合。强化质量优先意识,完善中药材标准体系,提高中药材生产规范化、规模化、精细化水平,确保中药材市场供应和质量。

 (四)坚持示范引领与致富增收相结合。通过示范样板点建设,在全区形成行业规范,带动全区中药材向规模化、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同时又能增加贫困户的收入。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一)项目建设内容 示范点上种植黄精 300 亩、白芨 150 亩、夏枯草 1000 亩、覆盆子 1000 亩、前胡 2550 亩。

 (二)

 补助标准及投资预算 序号 品种 单位(亩)

 土地流转费(元)

 种苗费(元)

 肥料(元)

 防疫(元)

 管理及人工费(元)

 地膜(元)

 小计(元)

 项目村 种植规模(亩)

 合计(元)

 1 前胡 1 300 480 110 30 860 0 1780 丫口田村 550 979000 2 黄精 1 300 4375 110 30 740 60 5615 丫口田村 300 1684500 3 白芨 1 300 10800 110 30 740 60 12040 丫口田村 150 1806000

  - 3 - 四、资金来源、项目运作及分红方式 充分利用不同渠道的资金,采取“公司+村社一体合作社+贫困户”、“村社一体合作社+贫困户”等方式,让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不断增加贫困户收入。

 ( 一)

 )利用 2016 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中药材)发展资金 400 万元中的 278.12 万元。由项目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和毕节山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富公司)在丫口田村种植前胡 550 亩、黄精 300 亩、白芨 150 亩、夏枯草 500亩;在木拉村种植夏枯草 500 亩;总共预计投资 614.95 万元(其中:山富公司投入资金 336.83 万元,占股 54.77%;项目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入股资金 278.12 万元,占股 45.23%),项目村“村社一体合作社”与山富公司按投入资金占比在盈利中分红。由于4 夏枯草 1 300 440 110 30 800 0 1680 木拉村 500 840000 5 夏枯草 1 300 440 110 30 800 0 1680 丫口田村 500 840000 6 覆盆子 1 300 2075 110 30 120 60 2695 团胜村 1000 2695000 7 前胡 1 300 480 110 30 844.7 0 1764.7 团胜村 34 60000 8 前胡 1 300

 480

 110

 30 860

 0 1780 麻窝村 692 1231760 9 前胡

 300

 480

 110

 30 856.2

 0 1776.2 麻窝村 563 1000000 10 前胡 1 300 480 110 30 860 0 1780 木拉村 711 1265580 合计 / / / / / / / / / / 5000 12401840

  - 4 - 山富公司提供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并负责回收,故“村社一体合作社”的分红资金提 15%给公司作为项目管理资金,自留 15%,剩余 70%平均分配给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

 ( 二)

 )利用 2016 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中药材)发展资金 400 万元中的 121.88 万元。由团胜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和七星关区阿市乡开泰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开泰合作社)在团胜村种植覆盆子 1000 亩,预计投入 269.5 万元(其中:开泰合作社投入资金 147.62 万元,占股 54.78%;项目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入股资金 121.88 万元,占股 45.22%)。团胜村“村社一体合作社”与开泰合作社按投入资金占比在盈利中分红。由于开泰合作社提供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故“村社一体合作社”的分红资金提 15%给开泰合作社作为项目管理资金,自留 15%,剩余 70%平均分配给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

 ( 三)

 )利用 2017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 万元。由团胜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在团胜村种植前胡 34 亩,预计投入 6万元,收益归村集体所有。

 ( 四)

 )利用七星关区委 1 号文件和公司自筹。由山富公司在麻窝村种植前胡 692 亩,预计投资 123.176 万元,收益归公司所有。

 ( 五)

 )利用 2017 年市级扶贫资金 100 万元。由麻窝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在麻窝村种植前胡 563 亩。由于山富公司提供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并负责回收,故收益后提 15%给公司作为项目

  - 5 - 管理资金,自留 15%,剩余 70%平均分配给全乡 2016 年和 2017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 六)

 )利用 2016 年和 2017 年“五通四有,四有五覆盖”资金。由木拉村“村社一体合作社”在木拉村种植前胡 771 亩,预计投资 126.558 万元。收益后村集体占利润的 10%,合作社占利润的 10%,771 户贫困户占利润的 80%。

 五、扶贫 资金使用 要求

 遵照《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采购方式

 区财政局指导阿市乡完善中药材种苗采购程序。

 七、验收方式

 由分管扶贫和分管农业的领导牵头,乡党政办、乡扶贫办、乡农业服务中心、乡财政所等单位参与组织乡级验收。经乡级验收后,报区科技办申请区级验收。

 八、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时间:2017 年 10 月-2018 年 12 月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 年 年 10 月 月 10 日-10 月 月 20 日)

 涉及村组织发动召开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选点规划面积,召开群众会。

 (二)准备阶段(2017 年 年 10 月 月 21 日-11 月 月 20 日)

 选准实施主体,协调流转土地并翻犁土地,做好种子、种苗、

  - 6 - 肥料等生产资料准备工作。

 (三)种植阶段(2017 年 年 11 月 月 21 日-2018 年 年 5 月 月 30 )

 日前)

 督促企业和村社一体合作社全面完成区级样板点建设任务,涉及做好日常管护和对实施主体的监督工作。乡扶贫办和农业服务中心做好技术支持和培训。

 九、工作重点

  (一)明确任务目标,加大宣传力度。阿市乡要进一步在群众中宣传中药材种植和示范样板点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对中药材产业的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典型示范带动,推动我区唯一的一个省级中药产业园区 发展。

 (二)强化培训力度,培育本土人才。加大对示范点涉及种植农户的培训力度,做好种植技术培训与初加工培训,确保高标准完成示范点种植任务。

 (三)建立健全机制 ,强化 利益 联结 。建立健全中药材产业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户参与其中,脱贫增收。采取“公司+村社一体合作社+贫困户”三位一体的中药材产业组织管理体系,公司、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入股协议实现利益共享。农户在公司、合作社产业基地从事生产劳动,从而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

 十、 、项目效益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

 社会效益 对于阿市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示范和带动意义,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

  - 7 - 会,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 二 )风险控制 1.强化技术培训,提高种植技术,降低种植风险。

 2.项目落实民主管理、村民参与式扶贫理念。

 3.项目实施实行公示制度,阳光操作。包括对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物资采购等进行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0857-8943000)。

 十一、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阿市乡成立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第一组长:周

 波

 乡党委书记 组

 长:杨佳昌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孙

 奇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万科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何

 平

 乡党委委员 刘

 踊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乡人大副主席 谢

 云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部长 丁龙清

 乡党委委员 范厚武

 副乡长 成

 员:王

 鑫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吕

 韬

 乡扶贫工作站负责人

  - 8 -

  张宇航

 乡财政所所长

  孔

 磊

 乡党政办主任

  金永福

 乡林业站站长

  王大华

 乡纪委副书记

  宋家成

 乡纪委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范厚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鑫负责日常事务。

 (二)

 强化 技术支撑。乡农业服务中心对示范点实施主体开展技术培训,并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

 强化 督查考核。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涉及村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涉及村要严格按照要求,精心谋划、落实责任,核实地块面积,做好日常管护和对实施主体的监督,并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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