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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市税务局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典型发言(2023年)

2023-11-20 15:11: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市税务局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典型发言(2023年),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市税务局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典型发言(2023年)

 尊敬的**、**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并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2016年、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青海视察,两次参加全省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提出“三个最大”定位和在全省“三个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税收助力,**市税务系统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自觉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激发税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正效应,擦亮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底色。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迎绿而动,用责任担当彰显税收价值。党的二十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只有站在全局高度和发展角度保持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同步跟进,才能更好融入“国之大者”,彰显税收价值。“国之大者”、造福人民的思想自觉保持同心同向。税收是生态文明建设坚实的财力保障,税务部门应立足“**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充分发挥绿色税收杠杆作用,坚决扛起助推**生态保护的重大使命,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以对标对表、坚决执行的政治自觉保持同频共振。多年来,**市税务系统把落实绿色税收政策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路径,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聚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消费税“多税共治”之力,精细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多策组合”,稳步推动绿色税收体系在**落地生根。全市税务系统继续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政治导向,按照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要求,协同推进环境经济政策实施。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税收政策,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当好“中华水塔”守护人,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以上下同心、步调一致的行动自觉保持同步跟进。**市税务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宝藏”和“国之大者”的重大要求上来,落实到具体税务实践中,使党的二十大报告所蕴含的普遍性、规律性真理转化为具有**特色的绿色发展实践。推动绿色税收融入地方导向,促进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做到小税种、大作为,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成为税收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方向,让高原生态保护的“高颜值”与**税收现代化发展的高质量同向而行、相得益彰。

向绿而行,凭退税减税降费撬动绿色发展。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新时代新征程,税收作为政府治理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之一,要继续发挥绿色税收推动绿色消费、抑制高污染高耗能的双向调节作用。全力以赴“保”。近年来,国家实行了增值税即征即退、西部大开发、留抵退税等一系列政策扶持,有效促进了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拥有丰富的水能、光能、风能资源,成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得益于绿色税制的优惠政策,仅2022年**市清洁能源企业退税减税额就占到全市退税减税总额的1/5。退税减税降费为企业在清洁能源建设方面注入动力,也使得税收收入企稳回升。全市税务系统要继续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税、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全力以赴落实各项绿色税收政策,驱动企业增加投资或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系统全面“治”。当前,绿色低碳已成为“双碳”目标背景下的重要生产生活方式,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题中应有之义。全市税务系统要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扩大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的现行税收优惠,降低低碳技术开发成本;
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及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退出机制,推进重点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节能环保和科技型企业发展;
对擅自篡改监测数据、违规排放污染物以及其他影响环境保护税正常征收的,要及时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坚决打击生态环保领域的涉税违法活动,护航政策精准落地。
有的放矢“予”。目前,**各类自然保护地占全市土地面积的35%,草原面积、森林面积、湿地总面积分别占全省的**%、*%和**%,清洁能源发展优势明显,固碳增汇潜力巨大。全市税务系统要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将税收政策与碳市场更加紧密有效地结合。对参与碳排放权、用水权、生态补偿、清洁能源等交易的碳汇交易企业给予税收扶持,比如允许企业在税前抵扣一定比例的购买碳汇支出等,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碳汇市场交易,创新生态产业化模式。

应绿而生,让税收服务守护绿水青山。党的二十大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在守护绿水青山的过程中存在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需求,需要更多层面的税收服务举措。优为民服务之策。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服务供给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新要求。全市税务系统要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把执法和监管寓于服务之中,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为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提供税收绿色通道。持续优化线下服务,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腿,方便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同时,从共性服务为主向注重个性服务转变,让税费服务更有感、更入心。施公平正义之治。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市税务系统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效能,建立完善绿色税收政策落实风险模型,及时发现纳税人政策执行偏差,做好应对纠错。充分运用风险分析和信用评价结果,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突出精准依法施治,严厉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种偷逃税行为严惩不贷,让守法者感受公平正义。扩政策宣传之效。全市税务系统要加大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培育普及生态税收意识,提升税法遵从度,放大环境治理同心圆。将实施绿色税收制度带来的效益向企业和民众展示,引导纳税人树立从“被动”到“主动”的环保意识,主动加大对低碳、环保与减排的关注。聚焦重点污染行业和典型企业,分析绿色税制发挥成效,从中获取对**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可用价值,积极向地方党政建言献策,发挥以税咨政作用。

逐绿而进,靠齐抓共管建设共治格局。党的二十大强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近年来,在**各相关部门协同共治的基础上,**市税务系统以推进绿色税收体系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绿色税收改革、立法、征收工作有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构建内外共治、上下协作的长效征管机制是确保绿色税收发挥作用的关键一环。主动作为,争取支持。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就职能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出要求。全市税务系统要结合《意见》落实,主动向地方党政沟通汇报,进一步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与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多部门完善分工协作、督促落实、舆情响应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协作的齐抓共建局面,为绿色税制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基础。深化协作,凝聚合力。加快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特别是推进税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渠道建设,提高数据共享能力。与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纳税人排污许可证、监督性监测、环境违法处罚等信息管理;
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协作加强土地信息和税源信息动态管理,确保耕地占用税管理到位。同时,加大环保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形成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的强大合力。强化监督,服务全局。健全生态监督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税险联网、联动核税、见税出单”的车船税征收方式,以及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等,从税收和行业管理两方面优化监管服务举措。

发言完毕,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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